全国排名前十!辽宁执法大练兵再传佳绩

来源:自然生态环境调查网    作者:战卫民 汪琛棋    人气:    发布时间:2022-05-17    

  自2016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来,辽宁省紧紧围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执法理论与工作实践双突破,执法水平与环境质量共提升”为目标,以“突出重点、突出实战、突出联动、突出创新”为原则,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用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其中,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排名第10,获评表现突出单位;90个表现突出集体中,7个基层执法单位上榜;100名表现突出个人中,4名同志上榜。如此佳绩,树立了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主力军良好形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执法保障。

  创新引领,高位推动铸强军

  辽宁省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作为全年执法工作总抓手,成立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分工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成员及省级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细化形成“大练兵组织、队伍建设与管理、监督帮扶‘实战练兵’、专项行动表现、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发现问题能力、创新措施”等7个任务模块,32项具体工作指标,并分项设置任务盯办人,狠抓大练兵工作落实。通过日常调度和现场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深化改革,纵深推进队伍建设

  辽宁省统筹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环境监察执法垂直改革和地区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协同增效,在严格落实改革精神的基础上,积极克服机制体制中难点问题,打通赌点、痛点。执法力量实现全面向基层倾斜,基层队伍人员编制总数显著增加,由改革前2756个编制提升至4366个编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协同各地区政府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突出党对执法机构的全面领导,完成全省14个地区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市级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党组成员,推动沈阳、大连、锦州、营口、盘锦等地区执法机构设置书记、队长双主官模式。辽宁省全面构建全省一盘棋工作理念,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创新开展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跨地区异地交流任职,为打破地区壁垒,实现垂直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区执法机构作风、管理方式出现良好转变。

  建章立制,强本筑基塑军魂

  辽宁省不断加强执法工作顶层设计,通过建章立制抓工作落实。一方面通过强化执法工作月度量化考核评估,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强力指引。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重点内容,实施按项、按月度、按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量化考核模式,赋分比重向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数量、人均处罚率、移动执法配备及使用率、重大和较大案件查处率、超标线索转化率等工作倾斜。每月发布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并实施工作执法效能评价,考核结果抄送人事部门与年度评优评先和绩效管理直接挂钩。实施考核后,全省上传执法条数、行政处罚数、典型案例数等核心指标均有大幅提升,考核指挥棒效应初步显现。

  同时,完成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修订《辽宁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南(试行)》,推进精准实施审慎包容式执法,确保“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2021年,全省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共计408家,对清单内企业采用电话、网络、在线数据分析等形式开展非现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667家次。

  以学促练,战训结合练精兵

  辽宁省围绕“两个十八条”落实、环境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解析、生态文明建设、“两打”等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建立辽宁省自动监控实训基地,聘请业务专家和第三方监控单位技术专家开展专题实操演练,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发现和查处在线造假能力。利用知识竞赛,强化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举办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网络知识竞赛,厅主要领导亲自动员,省市两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参与,参与网络知识竞赛的执法人员数量占全省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总数的98.3%。充分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同时,按照“2+14”模式,“2”即省本级开展1次重点行业(钢铁和冶金、菱镁、农药等行业)现场实战比武,联合机关工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开展1次理论比武(案卷制作、辩论赛);“14”即组织14个地市以不同形式开展竞赛比武活动。通过不同层次、不同方式、不同领域的多元化比武,有效提高了全省执法人员知识水平,全面普及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达到了提升执法能力、选拔执法精英、培训执法队伍的目的。

  以战代练,重拳出击展军威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精准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以保障污染防治攻坚为核心,通过专项行动、强化监督、交叉执法,实施立体化执法监督,累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1542个。在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上,辽宁省采取周调度、半月汇总、月汇报的跟踪督办模式,特别是对国家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提级督办。省主要领导定期过问、统筹调度、多次批示,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工作成效获得省、部领导高度肯定。同时,组织开展典型案件发布,2021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581个典型案例,其中3批26个执法典型案例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转载发布,通过典型案例的正反面剖析,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守法意识,形成了对违法行为的刚性震慑。

  二是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实施跨区域、多部门联动。在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领域“两打”专项行动中,辽宁省成立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围绕废矿物油和自动监控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突破,与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签订四省(区)执法联动协议,共同推进东北四省(区)边界地区污染综合整治,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2021年,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办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187起,罚款1856.2万元,涉及生态损害赔偿1049.7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的79起案件,公安部门已全部受理。污染源自动监测领域共查办违法案件123起,罚款874.5万元,对13起案件完成移送。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推动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辽宁省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在营口创新开展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试点工作,打造“两法”衔接样板。通过“五个集中”(集中办公地点、集中联合办案、集中案件管辖、集中执行审判、集中纠纷调解),实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从侦查、逮捕、起诉到审判一体化办案模式。服务中心成立后,已办理15个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辽宁省执法系统依托党建红扎实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各项重点工作,突出执法主责主业,协同推动地方环境质量改善。2021年,辽宁省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747宗,办理重大案件359宗(其中查封扣押71宗、限产停产28宗、按日计罚11宗、移送拘留107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2宗)。全年查处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4.76%,处罚金额3.6亿元,同比增加68.1%。辽宁省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3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0.3%,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87.9%,同比改善4.3%。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83.3%,消除劣五类水质断面。

  2022年,辽宁省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为载体,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聚焦要素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抓好危险废物环境犯罪和自动监控环境违法两个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畅通运行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统筹推进队伍建设,全力保障环境安全,持续助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继续努力,再接再厉,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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