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报告书审批时限由60日压缩为40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出了一系列环评审批服务措施和创新举措,促进项目落地,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国道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阿克苏(温宿)-乌什-阿合奇段公路等项目出具了环评审批承诺函,为项目争取国家基金提供支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我们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重大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和“不见面”审批,提升环评审批效率,实现“即报即收、即核即审、即审即批”。
如何优化审批流程?据介绍,在原有环评文件审批程序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受理、技术评估、污染物总量核定、审批等环节,明确办理时限、责任部门、工作要求等,确保环评审批质量;开通项目环评受理专用邮箱,容缺受理环评文件;采取专家函审、网络视频联审等方式,加快环评技术评估;对于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环评审批不与总量指标挂钩。
在压缩审批时限方面,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的,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生工程、制造业、畜牧业等16大类37小类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8个工作日),加快环评审批。今年以来,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共计196个。
“成立了重大项目审批专班,提前介入跟踪指导,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开展技术评估,优先出具总量意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用好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依托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各地(州、市)、各有关企业开展包联帮扶,变“坐等企业报环评”为“主动上门服务”,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今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各地(州、市)及有关部门,建立了包含交通、水利、保供煤矿、新能源、新材料、石化、化工等400余个项目的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并及时调度更新;对当年开工的重大投资项目,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向建设单位发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单”,为建设单位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
截至目前,列入2022年自治区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中,92个新建项目已审批57个,完成61.9%,149个储备项目已审批30个,完成20.1%;厅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69个,涉及总投资约1600亿元。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