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生态环境部推进分类监管,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一项积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益举措。对列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在正面清单施行期间,原则上采取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对未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执法工作。
近日,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和水、大气、土壤、监控、辐射、法规等部门根据行业类别和纳入条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信访举报、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污染源排放达标等情况进行分析筛选,对2022年正面清单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对清单中不再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移出,符合条件的纳入正面清单。
经审核,2023年一季度共160家单位纳入名录,清单中企业,执法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大数据分析等实施非现场执法,对企业进行无打扰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单位,督促其及时完成整改,不予处罚。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