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联合通州区农业农村局在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通州基地举办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活动。活动中,近期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通州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一同参加了增殖放流活动。
在通州区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通州生态环境局结合修复基地增殖放流片区周边水域水生物种、硬质驳岸分布现状和需求,综合考虑确定增殖放流品种,放流花白鲢,草鱼等鱼苗1万尾。
自2022年10月以来,通州生态环境局办理涉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5起,收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655元。本次将该笔赔偿金以增殖放流这种集体异地替代性修复方式“兑付”给大自然,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修复,为长江大保护添砖加瓦,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据了解,通州生态环境局今年先后创新出台《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通州基地建设方案》《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化修复暂行办法》,率先设立了南通首个集修复示范、普法驿站、警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建设了“三片区”“一中心”(碳汇林片区、增殖放流片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片区、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拓展执行修复方式,科学制定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化修复措施,明确多元化修复方式具体适用范围和责任确认。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就是通州生态环境局着力打造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探索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化修复方式的又一生动实践。
“接下来要在修复基地留白处丰富更多创新案例,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健表示。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