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汽修厂烤漆房现场勘察时发现,工人正在进行烤漆作业,烤漆房没有废气处理装置,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汽修厂自设的烟道直接排放,现场检查还发现该烟道已破损,导致未经处理的喷漆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剧。
该汽修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叫停该汽修厂的喷漆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启动查封程序。
这是大连市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汽修行业“执法普法”帮扶检查中的一幕。
为切实做好VOCs专项整治,保障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汽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大连市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于4月初启动了汽修行业“执法普法”帮扶检查,重点检查有烤漆房的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及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情况等,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贯,督促企业提高守法意识,压实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此次检查将持续至10月底。
截至目前,大连市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已检查20余家汽修企业,发现多数企业均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但有5家企业在从事喷漆作业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问题。对这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均已依法立案查处,并跟踪企业整改到位。
目前,各企业均已整改完毕,其中1家安装废气处理装置,3家停止喷漆业务,1家按照规定重新设置危废标识。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