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强监管、严执法,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怀义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2-19    

  2023年,甘肃省平凉市大力开展综合执法监管及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了以下工作。

  抓创制,建体系。

  一是强化统一监管。发挥环委会协调抓总作用,推行县级环委办(整改办)实体化运作,形成党政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四大家”分管领导按月督导、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巡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跟进的统一监管机制,以及暗查暗拍、挂牌督办、电视问政等工作推进机制,环境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下沉监管重心。在崆峒区派驻执法,在华亭、静宁分局开展“局队站”合一试点改革,并将乡镇执法队纳入监管体系。完成泾川、灵台实验室建设,全市7个县级监测站全部建成并具备基本监测能力。

  三是延展监管领域。出台《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推行备案审查、守法承诺、定期考核、信用惩戒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探索开展替代修复,签订协议2件、启动磋商8件。

  抓创新,严执法。

  一是在比武竞赛中练真招。实施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举办市级执法、监测大比武和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VR模拟执法、无人机演练等手段,练技能、破难题。选派2批14名骨干参加大气监督帮扶。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被评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1人获评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9人获评省级业务标兵。

  二是在攻坚克难中显担当。实施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先后两次暗访拍摄《督查实录》,推动解决问题193个,两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警示片反馈问题全部清零,泾川县南石窟寺违建问题整改成为全国正面典型。高质量配合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崆峒区垃圾转运站恶臭扰民举报件及时有效办理。

  三是在服务大局中出实绩。紧扣空气质量改善、流域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4轮次交叉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03件,罚款651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拘留2起。2023年中心城区PM10、PM2.5同比下降1.7%和3.6%,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全市13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

  抓创建,促转型。

  一抓顶层设计。启动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多点开花、分步实施原则,提出梯次创建目标,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实。

  二抓项目筑基。建立全市环保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102个,达123.08亿元,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等工程47个,生态环保产业链66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1.92亿元,葫芦河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EOD项目入围国家储备库。建立全域垃圾闭环处理体系,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9%。

  三抓典型培育。做活“生态+”模式,积极培育“窑洞养牛”等示范典型,发起“一微克蓝”等全民行动。崇信县成功创建国家级“两山”基地,成为全省第二个“双创”县。

  2024年,平凉市将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启动市级生态文明细胞工程建设,建立并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奋力建设美丽平凉。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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