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通过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制度建设、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应装尽装和应联尽联、深入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等有效举措,持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2542家排污单位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实现了重点污染源全覆盖。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王小飞介绍,为加强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云南省逐步建立和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方面制度。今年发布实施《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健全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措施。截至目前,向排污单位推送事前预警提醒信息142342条,事中调度处理信息58597条,向执法人员推送事后督办问题线索1774条。
云南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和排污许可平台,分析研判排污企业环境风险,对重点排污企业强化自动监控设施监管,帮扶指导排污企业依法落实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的主体责任,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应装尽装、应联尽联。
强化科技赋能、深入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开展“两打”工作部署,云南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设计部署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犯罪模型,强化科技赋能执法,实现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分析研判,动态筛选识别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精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近20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10起。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