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紧扣“严监管,优执法”的核心理念,致力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与依法治污,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效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构筑绿色法治社会、共绘绿色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正高效 严格监管显力度
2024年,浠水县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辖区内64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了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监督,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监管的公正性与高效性,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了积极努力。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的监管,提前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这种前置化、远程化的执法方式,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还提高了环境监管执法的规范化、精准化与信息化水平。
送法入企 柔性执法有温度
全面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入企”系列活动,详细解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惠企政策。通过加强帮扶指导,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为企业“精准把脉”,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难题,有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同时,坚持将流域综合治理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对芦河港小流域内的锁口潭、油铺咀等3座水库设立宣传牌,明确要求水库承包人不得进行投粪、投肥养殖。并对26家畜禽养殖场实施挂牌警示,共筑和美乡村新风貌。
加强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动态管理,在2023年的基础上,按要求调整优化正面清单,移除疫情防控期间的3家企业,新增3家日常监督正面清单企业,最终将1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真正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企业安心发展。
将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充分考虑企业违法的实际情况,对符合不予处罚条件的企业依法给予免罚处理。全年共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3件,免罚金额达14万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赋予法律实施以“温度”,引导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