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先行者、导航员、吹哨人”。近年来,安徽省宣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健、提、严”举措,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充分发挥对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支撑、引领、服务”作用,共同绘就美丽宣城新画卷。
2024年,宣城市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率90.2%,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2;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青弋江、新安江扬之河和水阳江等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为优,全市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及达标率均为100%,青弋江(宣城市段)入选国家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全市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安徽宣城站(森林)成功入选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
健全网络体系。结合宣城实际,建成较为健全的地表水、空气质量、噪声监测网络,水、气、声环境监测网格数量较“十三五”分别上升36.5%、54.5%和12.7%,网格数和网格覆盖面均居全省前列。建成19座环境空气自动站,44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2024年新增宣城市城区噪声自动监测站7座、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站7座。布设40个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覆盖森林、农田、水体、城乡、湿地等类型。同时在全省率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物毒性和重金属自动监测,基本建成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全方位筑牢宣城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提升服务能力。紧紧围绕“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要求,建立测管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在服务环境监管方面,结合污染管控需求,全年完成污染源执法监测近255家,督促和指导1700余家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连续5年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省考要求。在服务环境安全方面,实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制定宣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联动实施方案,建立宣城市水阳江、青弋江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预案,组建宣城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每年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和培训。在服务政府决策方面,充分发挥监测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机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主动参与环境准入审批、污染减排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为涉水涉气项目审批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把诊问脉。
打击弄虚作假。坚持“保真”“打假”双向发力,制定《宣城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持续保持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高压态势。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第三方社会化环境类检测机构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24年查处3起违法行为,注销4家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