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发布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中国环境报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6-13    

  日前,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

  报告显示,2022年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空气质量方面,各项指标总体有所改善。2022年,示范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21年持平,较2019年下降26.3%。示范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均较2021年有所下降,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指标均与2021年持平,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示范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变化趋势与上海市、苏州市、嘉兴市的整体变化趋势一致。

  水环境方面,2019至2022年,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2022年,示范区达到或好于Ⅲ类(以下简称优Ⅲ类)水质断面占96.2%,Ⅳ类断面占3.8%,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优Ⅲ类标准。与2019年相比,优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1.2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1.6%、42.6%和21.6%。

  生态质量方面,示范区整体保持稳定趋势。按照《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2022年示范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7.23,生态质量评价类别为三类,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人类活动干扰,生态功能基本完善。与2021年相比,示范区EQI上升0.06,生态质量基本稳定。2022年,示范区开展了较系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据监测结果,示范区成立3年来,示范区嘉善县区域鸟类种类增加19种,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增加5种。此外,在陆域野生动植物调查中,示范区区域内发现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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