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正式施行。那么,江苏的声环境状况如何?有哪些治理噪声污染的举措?将如何依法还静于民,守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普法更需执法
以往,噪声污染防治涉及部门较多,存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管理错位、缺位等问题。曾有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店里的噪声归市场监管部门管,工地里的噪声归住建部门管,路上的噪声归交通部门管,剩下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兜底。
新法完善了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的规定。同时,新法还对噪声监测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完善噪声的监测和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法律名称,原来叫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在叫噪声污染防治法,把‘环境噪声’改为‘噪声’,定义更精准。”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科副科长武中林告诉记者,原先是超过排放标准并存在“干扰”就认定为环境噪声污染,但环境噪声涵盖范围太广,在日常监管中往往难以界定,新法更突出噪声对人的影响,明确噪声污染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填补了现行法律中存在的一些监管空白,适用范围扩大到轨道交通运输噪声、农村地区噪声等。
新法还根据土地利用性质不同,将城市分为5类功能区,如0类声环境功能区是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域,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区域,3类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区域,4类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区域,不同区域的噪声标准不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2021年江苏省声环境质量报告,报告显示: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尚好,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较2020年有所改善,但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影响城市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仍是社会生活噪声。
静音优秀城市有何成功秘籍?
江苏省去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总点次达标率为96.9%,夜间总点次达标率为85.4%。从城市看,常州、连云港、盐城3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最好,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在噪声管控上,达标率均为100%的城市有何秘籍?
连云港建立了“12345”、环保“12369”、公安“110”等举报热线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对举报的噪声污染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及时回复”,如果不在管辖范围内,及时转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每一件噪声污染投诉问题均得到有效处置。去年,连云港受理的各类噪声信访件办结率为100%。
“城市噪声管理难度较大,在这方面,我们严格声环境准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将声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业务办理、审核等各个环节中严格声环境准入,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立噪声污染防治章节,建设项目环评要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未通过验收的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
“常州的交通道路通畅率比较高,相应噪声也少。”常州市交通局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常州新建的高速公路、主干道等都做了声屏障,基本是应做尽做;去年常州还探索铺设2条低噪声路面,这种路面通过不同的材料和工艺,可以明显降低路面和轮胎之间的噪声;此外,常州的道路两侧种植了生态防护林,基本上国省道按照15至20米的防护林宽度来做,高速公路防护林有的达到30米宽。通过各种措施,守护百姓安宁。
“噪声治理,源头管控是关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汤佳峰告诉记者,近些年,常州大部分工业企业都搬迁至远郊,城市核心区的工业噪声污染源明显减少,因此对城市居民集中区的影响也日益降低,目前噪声治理的难点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比如广场舞,噪声源不固定,随时在变,管理及处理难度相对较大。
南京的工地渣土运输还开启“白+黑”模式,一部分车辆改在白天出土,分散运输时间,减少夜间持续噪声产生。截至去年底,南京共有121处工地获准开展渣土白天运输试点,另有222处工地获准夜间渣土运输时间提前至晚上8点。
学校用“安静操场”换得居民绿色护考
为减少学校、公园等公共区域广播对周边的影响,一些地方还用上了高科技。苏州高新区东渚实验小学位于居民社区的正中心,与最近的居民楼只有一墙之隔。课间操的音乐声时常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
一个被称为“安静操场”的定向广播系统去年在学校投入使用,具备定向投放功能的特制音箱,按特定角度进行排列,可以使广播声音集中在特定的区域内,就像建立了一圈无形的隔声墙。而且定向广播系统音值随着距离的增加衰减更为明显,原本在音箱正前方测出音量大约在90分贝左右,走出10米开外,音量下降至60分贝左右。
进入6月,江苏各地陆续进入“静音模式”,开启绿色护考。考试期间,考场周边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为给考生创造宁静的复习迎考及应考环境,南京、扬州、泰州等地要求考试前一周,市区停止夜间施工。苏州要求市区内,中、高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2020年,南京还增设午休时段,要求上午12点至下午2点暂停施工。
噪声治理需要更完善的地方性法规
噪声治理要更进一步,还需要更完善的地方性法规。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仅有3条,大部分需要政府指定部门进行处罚。建议对《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明确社会生活、建筑工地噪声等方面噪声治理的牵头部门。
“目前噪声污染防治主要存在监管体制不顺畅、标准体系不完善、相关规划不健全、源头治理技术不适用等问题,需统筹推进顶层制度设计和基层精细化治理。”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章正勇建议,强化监督职责,落实国家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深化噪声源头防控,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和环境规划,统筹进行城市各类功能分区布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共治噪声污染合力;针对各类别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