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做好天津市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公园、博物馆、植物园、动物园及其他自然生态资源良好、农林牧渔生物种质资源丰富的科普教育基地、农业园区、工业园区、企业等积极申报并开展体验地建设,推动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通知》明确,体验地建设秉持“生态优先,持续利用;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共建共享,公众参与”的原则。注重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生物物种及其栖息环境的保护,因势利导开展特色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体验地选址所在区域应满足生物多样性资源较为丰富,交通便利,无风险隐患的要求,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兼顾科普教育、体验、游憩、观赏等综合功能。
同时,体验地应深入挖掘本区域生物多样性特色资源,室内外体验设施和体验课程应充分体现生物多样性特点,与“津味”、农商旅体、历史文化资源、传统文化内涵相结合。其中室内设施包括服务型场所(如游客中心)、观光型场所(如展览馆)、体验型场所(如标本制作室、虚拟体验馆)等类型。室外体验设施,包括生态系统、植物、动物和微生物调查(观测)设施、生物多样性科普体验设施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体验设施等。
《通知》还提到,体验地在运营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实际体验与感受,致力于构建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积极倡导当地社区居民及社会各界参与体验地相关的研学、住宿、餐饮、周边产品等服务产业,为其提供就业、培训和其他服务机会,如设置体验课程、配备相关人员、落实安全保障等。
(责任编辑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