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潮州生态环境局结合《潮州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和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有关部署,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环境违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涉大气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经营生产秩序。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照机动车排放检测技术规定,通过详细查阅企业台账资料、检查检测设备、调取检测视频录像等方式,对各检测机构检验资质、检验方法、检测设备、检测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依据法定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等进行检查,先后发现了弄虚作假、违规检测等违法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黑烟车检验合格?弄虚作假!
执法行动中,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潮州市某立检测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调阅该公司日常检测历史视频发现,该公司近期在对粤UJ9***和粤U8B***两辆机动车进行检测时,两辆车均存在明显冒黑烟现象,执法人员立即调取相关车辆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监测报告单》,发现两辆车辆的监测报告结果均显示合格,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8.2.2规定的“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格林曼1级,则判定检验不合格”的要求。
黑烟车仍检测合格?“我们初步判定该公司涉嫌弄虚作假。”执法人员表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0万元以上,并没收违法检测所得。

技术规范形同虚设?违规操作!
执法人员在对潮州市某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调阅该检测机构相关技术台账发现,该检测机构内2辆受检车辆的高怠速转速不符合“2500±200r/min”规定转速;1辆车无油温数据,不符合“发动机冷却液或润滑油温度应不低于80℃”的规定;未对氮氧化物分析仪开展NO₂单点检查,不符合“氮氧化物分析仪应每24h进行一次单点检查”等技术违规问题。
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严格处罚。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部分市场化运营的机动车检测机构为了竞争市场份额、追求更大经营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等手段开展违法违规检测服务,致大量黑烟车等不达标排放车辆上路营运,直接造成潮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下降,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对此,潮州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组织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执法行动,环环相扣排查发现背后隐蔽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有效打击行业系列性违法行为,在行业内起到有力震慑作用,倒逼企业落实守法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 吴运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