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啊,这块地可不像现在这样。早年村民伐木取土,土地都荒芜了。”西塘村委一名大爷回忆道,“现在好了,看着这些小松树一天天长大,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而且听说这能让破坏环境的人受到惩罚,大家以后肯定都不敢随便破坏环境了。村子环境好了,说不定还能发展点乡村旅游啥的,增加我们的收入呢。”
近日,笔者走进樟树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微风拂过,绿意盈盈,曾经的荒芜景象已一去不复返,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映入眼帘。这一示范基地位于樟树市中洲乡西塘村委门楼村,于近期刚刚落成。
为了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樟树市着力创新生态修复模式,破解“治理难、修复难”的问题。在生态修复过程中,专业人员精心挑选了适合当地生长的湿地松进行栽种。今年3月,樟树市在这块4亩多的荒地上栽种了380株湿地松,打造了这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
据悉,中洲乡西塘村委是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局挂点帮扶村。樟树生态环境局驻村帮扶干部欣喜地说:“基地的设立为西塘村委带来了多重利好。通过一系列修复措施,村里的空气质量、水质和土壤条件会得到明显提升,为村民创造了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一旁的乡镇工作人员补充道:“这个示范基地的建设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帮扶不止于生态环境的修复,更体现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真正做到‘点绿成金’。我们乡镇也在积极配合,借助这个示范基地,完善周边基础设施。计划拓宽进村道路,方便游客进出;还打算在附近建设一些休闲设施,提升村子的吸引力。”
“没错,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我们以这个示范基地为载体,督促污染责任人履行赔偿责任,让生态修复看得见、摸得着。同时,也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宜春市樟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如是说。
这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是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生态修复,让破坏环境的人承担责任,同时也向全社会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同时还为乡村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在生态环境局、乡镇政府和村民的共同努力下,西塘村正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大步迈进,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振兴画卷正在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