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在办理某企业稀土尾水溢流超标排放案时,因稀土尾水收集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此案又属汛期突发事故,执法部门固定证据及适用法律具有很大的争议性。
这时,龙南生态环境办案人员试着将案件情况报告至案件评查网格群。作为同网格区的定南县立即表示,他们在稀土尾水查处案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并在随后召开的案件网格评查集中日,将相关案件带至龙南市。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定南县提前预判接下来可能遇到的问题,帮扶龙南市根据具体案情追根溯源,深入剖析证据链是否完整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
“经过同网格区定南县的全面指导,让我们预见了此类案件的共性问题及法律风险,少走了弯路,有助于我们作出最合理的处罚决定。”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法制股负责人徐财春说。
赣州市辖20个县(市、区),多年来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存在办案人员不足、执法能力偏弱、办案水平不平衡等问题。2022年8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案卷评查网格小组。
“我市将20个县(市、区)划分为5个案卷评查网格小组,各网格区4个成员单位之间常态化开展案卷互评活动,网格小组成员为各网格区“大队长+办案能手库+法治人才库”人员,市级定期派出专家团队在各网格区集中开展实训及研讨。”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案审科曾贤健介绍。
赣州市5个案卷评查网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在案件办理初期提前介入审查,发现存在重大瑕疵、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案件及时向市级汇报。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市级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基层办案信息,并提前介入指导。
同时,赣州各网格区积极探索资源共享模式,切实解决了人力物力不足的问题。
“我们县自身的办案能手不足,如今有了网格做支撑,遇到紧急案件时可以向成员单位借人、借执法设备、借办案思维,办好案件的底气更足了!”会昌县执法大队大队长钟振东颇有感触地说。
网格小组成员还充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围绕各网格区内新增领域案件、超标排放、逃避监管及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案后总结,撰写并推广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近两年来,赣州市对外公开11批共52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今后,赣州市还将通过网格评查模式,继续促进县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遵守等方面能力的提升,推动构建“人才互通、流程互鉴、信息共享”的案件办理评查模式。
(责任编辑 吴运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