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普洱市委书记李庆元主持召开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09次(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云卿到普洱市调研督导指示要求,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普洱市贯彻意见;审议通过《普洱市典型案例整改工作方案》《关于成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会议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原创性、变革性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总结运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实施以来的成果和经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和关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把抓好督察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和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扎实的举措,坚决从思想上改、政治上改、行动上改、作风上改,从严从快从紧从实整改,确保问题改到位、见成效、不反弹,回答好督察整改这道“政治必答题”。
会议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入系统抓好典型案例整改。思茅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思茅河等问题作为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公布的第二批典型案例,深刻反映出我们工作中还有不少短板、漏洞,教训十分深刻。要清醒看到典型案例通报问题的严重性、严峻性,坚决从典型案例中警醒反思、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醒反思、雷厉风行、举一反三、动真碰硬抓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人民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推进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从“小环保”向“大环保”转变,从程序终结向群众满意转变,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可知可感,增强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 吴运竑 校对 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