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3.7%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王小玲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9-29    

  “2025年1月—8月,四川省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3.7%。绵阳作为“天府入企码”首批应用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全市556个执法主体亮码6636次,入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44.73%。”

  近日,在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上,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余淑蓉通报了今年1—8月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与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规范执法,为企业打造法治化经营环境

  “今年是实施规范入企检查的第一年,针对部分企业反映执法检查频次过高、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将规范涉企检查作为今年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流程实行全过程监管,实现执法检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余淑蓉说,

  从源头上严控入企检查频次,切切实实为企减负。建立执法检查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各科室、各层级的执法联动,对同一企业涉及大气、水、固废等多领域的检查需求进行整合,实现“一次进门、全面核查”。

  对于确需入企检查的,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计划及投诉举报线索确定检查事项,明确检查依据及检查内容。

  据了解,自今年3月以来,绵阳市利用“亮码入企”这个“小切口”,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更加精准规范,最大程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先报备后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落实“亮码入企”,防止行政检查重复扎堆、层层加码。

  为确保执法透明,绵阳市全流程监控入企检查行为,通过智慧执法系统填写检查情况,确保内容可追溯、可核查,规范问题反馈。

  创新监管,为企业发展注入政策温度

  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优化监管模式、完善容错机制,推动执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余淑蓉说。

  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今年,绵阳市创新开展“企业交单、环保接单”面对面纾难解困专项行动,走访83家重点企业,在帮扶解决108个审批效能不足等问题的同时,主动送法入企,引导企业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理念、提升守法自觉。

  同时,加大对智慧执法平台、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的运用,通过这些非现场执法发现环境违法线索44条,立案查办环境违法案件7件,真正做到了既无事不扰,监管又无处不在。

  “在创新的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轻微违法企业预留整改空间。”余淑蓉说,依据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原则,对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等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截至8月底,对首次轻微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5件,不予处罚金额1763.25万元,不予处罚的金额超过处罚案件金额。”

  严格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在规范对企业检查的同时,对于故意违法、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打,确保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有威慑。”余淑蓉说。

  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执法联动。绵阳市紧盯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领域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下达处罚决定36件,罚款354.3万元。

  与公安部门通力合作,联合侦办涉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刑事案件4件,公安部门均已立案,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绵阳市继续加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遂宁签订《跨区域联合执法协议》,共同打击跨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联合自贡市开展重型货车检查实用装备培训,并开展联合路检。

  “此外,依靠“干群协同共治”,精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余淑蓉说,今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修订了《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制度》,该制度一经印发,就通过有奖举报平台成功破获“4.26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并兑现举报人1万元现金奖励,真正调度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同时,通过举报线索,查处了一批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

  如:通过群众反映查实了“三台县某科技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超标排放”案件,对公司处罚款21.25万元。对游仙、梓潼、北川群众举报的三起扬尘污染问题深入现场核查,均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地解决了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

 
 
 
 
(责任编辑 吴运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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